这是格格第一次写小说,希望得到大家的批评指正!

他和她的相识是经朋友介绍的,也就是经由老套的“相亲”认识的。第一次见面是在她的家里,那是一个夏天的午后,他和他的母亲,她和她的母亲,还有“媒人”,五个人围坐在一起泡茶聊天。他和她只是机械式地回答着大人们常规性的提问。
他长得不怎么帅,对于一向欣赏帅哥的她来说,是不会一见钟情的。两天后,他打来电话要约她晚上到外面吃饭。出于礼貌,她答应了。走在路上,两个人的气氛很是尴尬,只听得到浠浠沥沥的雨点声。她撑着家里带出来的雨伞和他并排走着,但他并没有主动接过伞,而是让她撑着伞一路走到了目的地——“音乐厨房”。由此,他给她的印象又大大打了个折扣。
吃完饭,雨停了。他们绕远路散步回家。走着走着,突然,他的右手搭到了她的右肩上,就这么搭着她的肩膀走着。此时一个大大的惊叹号出现在她的头脑中,没想到他会如此大胆,第一次约会就敢搭女孩子的肩膀,由此她判断他可能是个情场高手。可是不知怎么的,她感觉很别扭但却没有阻止,而是鬼使神差地任由他的手搭在自己的肩膀上。
第二次约会,他带着她和他的朋友一群人去唱卡拉OK,听着他唱的那首《真的很爱你》,很好听。后来他和朋友玩起了牌,玩得热火朝天的,时间已经很晚了,他还没有要结束的意思,她感到困了,她有些不高兴。
第三次约会,他到她家做客。两人不知道该聊些什么,于是她拿出小时候到现在的所有照片给他看。他边看照片边夸她漂亮,甚至能从幼儿园、小学的集体合照里找出她来,他说因为认得她的眼睛,他还说她的鼻子特别好看,高高的鼻梁。此时,气氛渐渐地变得融洽起来,他们开始有说有笑的。
再以后,他和她频繁地约会,甚至每天下班后都要见面。他几乎推掉了所有和朋友的聚会。他们成了无话不谈的恋人。她问起他第一次约会时怎么那么大胆,他说他对她一见钟情,但因为从来没有谈过恋爱,也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,当时是憋了好久的紧张劲才勇敢地把手搭到了她的肩膀上。她笑着说也许正是他那一下鲁莽的举动,他们才能走到一起。那个时候她要准备一项考试,他每天晚上都陪在她身边,看着她读书,为她扇着扇子驱赶蚊虫。有时他困了,就在旁边打个小盹。经过相处她发现他实际上是一个很好的男人,体贴、勤劳、孝顺,最重要的是她感觉得到他把她当成了手心里的宝,含在嘴里怕化了,捧在手里又怕碎了。她暗自庆幸,幸亏当时的礼貌以及莫名其妙的“默许”,才没有和他擦肩而过。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缘分吧。
后来,就像童话书里所写的一样,“王子和公主结婚了,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”。而他对她的呵护较之于婚前有过之而无不及……
